大同條款 聯瑞、海揚開第一槍
-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
- 2018年1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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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系資料照片
「大同條款」上路後,聯瑞科技與海揚國際實業開出第一槍,均將在本周五(16日)召開股東臨時會,分別進行解任董監事、全面改選董監事案,兩家都是非上市櫃公司,其中聯瑞科技出面召集者是上櫃公司聯合光纖通信。
最新修正的公司法增訂第173條之1,股東持股三個月且達50%,就可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,不用再看公司派的臉色,被外界視為「大同條款」,市場派與公司派為此劍拔弩張,新規定在11月1日上路後,市場動向備受關注。
聯瑞科技與海揚國際實業兩家公司已在1日「開第一槍」,分別由持股合計達50%的股東,公告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規定,將在11月16日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。

這兩家雖然不是上市櫃公司,但因是「大同條款」上路後,同時開出的第一槍,實際運作過程及結果,引起相關單位的注意。巧的是,兩家開會時間都選在16日,股務相關事宜都是委託康和證券辦理。
根據這兩家公司公告內容,聯瑞科技部分,主要由上櫃公司聯合光纖通信出面召集,擔任「召集權人」。
股東臨時會預計討論的議案,包括解任現任四位董監事(三位董事及一位監察人)、補選四席董事及一席監察人、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。
至於海揚國際實業,則是由四位股東共同召集,包括安有投資、陳碧勤、凃維弘及陳炤霖,擔任「召集權人」;股東臨時會預計討論的議案,則是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。
「大同條款」上路的第一天,大同市場派立即表態將在九合一選舉後,揪團召開股東臨時會;沒想到,就在同一天,就有兩家非上市櫃公司已搶先在報紙上公告,將啟動「大同條款」,召開股東臨時會。
有關官員表示,上市櫃公司的股東若要啟動「大同條款」,必須在停止過戶日前12個營業日,先跟證交所、櫃買中心申請公告召開股東臨時會的重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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